传习录01

【原文】

爱问:“‘知止而后有定’,朱子以为‘事事物物皆有定理’,似与先生之说相戾”。先生曰:“于事事物物上求至善,却是义外也。至善是心之本体。只是明明德到至精至一处便是。然亦未尝离却事物。本注所谓‘尽夫天理之极,而无一毫人欲之私’者,得之”。

【备注】

1,爱即徐爱,王阳明的妹夫兼学生,字曰仁,号横山。

2,“义外”出自《孟子。告子上》,告子曰,食色,性也,仁,内也,非外也,义,外也,非内也。

3,尽夫天理之极出自朱熹《大学章句》第一章注。

【解释】

本段讲的内外之分,逐物于物上求至善,那是在外面不断的总结,是外的东西,无穷无尽。其实至善是心的本体。

用现代的话讲,再充分的归纳,也难免是有黑天鹅的出现。物质是客观物质在内心的反映,只有用心打磨心这个本体,无一丝一毫的偏见尘埃,明亮通透就是至善,就能客观反映客观物质。不外求,反求诸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