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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阳明的"致良知"究竟是什么意思?

洪子 2018-1-25 15:13:46 11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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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近年来王阳明的心学很火,在中国乃至世界哲学界,心学都占有显著的一席之地。而心学近年在大众之中的普及程度之高,传播范围之广,吸引的信徒之多,更是其他传统哲学分支无法比拟。心学的学说宗旨"致良知"和"知行合一",在日常生活中常常被有志于追求个人成长和事业发展的人,用以自我勉励和鞭策。然而,尽管"致良知"和"知行合一"当下如此被熟知,大家对它的核心意思的理解,似乎始终存在很大程度的偏差。
        一般来说,人们都会顾名思义地,把"致良知"中的"良知"理解为一般道德伦理意义上的"良心"。站在一般伦理道德的立场上,说一个人没有良知,基本上就是说他没有良心,已经丧失天良,胡作非为,僭越了人们共同设定的道德伦理范畴。基于这样的对"良知"的直观的理解,自然地,人们把"致良知"理解为,做一个有良心的人。这种仅停留在伦理道德层面上的理解没有错,不过只是触及了阳明心学的表层。
        更深一层的对"致良知"理解,则是,通过实践的修行和时间的砥砺,不断地把自己修养成一个心地善良,言行合乎伦理道德,并一定程度富有"敬天爱人,自利利他"的敬畏、怜悯和博爱之心的人。用稻盛和夫的话来概括,那就是,人的一生,不管在做什么,最终来讲,都是为了把自己的灵魂磨练得更加纯粹。这个层面的理解,则是在伦理道德的基础上,赋予了超伦理,超道德的理解,明确了人生不只是庸俗地活在物质世界和伦理世界的真谛,有了追求更高层次的自我修养和自我实现的意识。但是,仅仅是理解到这个层面,在广度上还不完整,高度上还没抵达核心。
        事实上在阳明心学中,"良知"作为一个哲学概念,和我们平时说的良知,有着一些区别。哲学上,"良知"这个概念来源于孟子。孟子的原话是"不虑而知,良知也"。意思是说,人还没经过思考和考虑,就本原地知道的东西,就称之为"良知"。这里,是肯定了"良知"的先验性。所谓先验性,就是相对于经验性而言——良知,是作为一种与生俱来的、先天存在的理性自觉,存在于我们的意识当中,由于它是先验的,还没有人的后天的经验意识的参杂和污染,所以它十分纯粹。这就是"良知"在哲学上的本义。在这个意义上讲,"致良知",就是教人在心性修炼上,去除不良的人为经验意识,复位到人的先验的本性之中去,也就是"去人欲,存天理",也就是禅宗说的"明心见性"。
        在这里,就个人精神修养而言,王阳明的心学是肯定了先验之于经验的优越性。当然,这里绝非对人的后天经历和经验的简单否定,恰恰相反,要"致良知",要复位到先验的本性中去,要明心见性,必须要在事上磨练,要有经验性的大量实践。只是说,一定要明确先验性的核心地位,不要用经验埋没了先验,不要用后天日益泛滥的人欲埋没了天理。相反,肯定了良知的先验性,并不是说,良知的全体本来地存在于我们的意识当中。只是说,每个人都有实现良知的全体的潜在可能性。良知的种子,先验性地存在于我们的意识当中,按照正确的方向经过后天的砥砺和栽培,良知的种子才能全面成长为参天大树。最后,所谓的"去人欲,存天理",也并不是对人的欲望和诉求的简单否定和摒弃。正常的男欢女爱,是合乎人情之自然的,是美好而幸福的,也是合乎天地合德的。然而,正常的男欢女爱之外的色情之心,无节制的性欲之心,就是"人欲",它不仅造成客观上的道德实践的失败,也导致个人内心世界和内心修养的失败。我写这篇文章的动机,如果是为了赢得他人称赞我的学识,那就是"人欲",我会因这种虚荣和欲求之心不得安宁。所以所谓的"去人欲,存天理",是指人作为有灵性有思想的万物之灵,应该摆脱人的动物特质层面上的感性欲望,不要被它束缚和奴役,给自己的道德情感和内心意识一个理性的自由。从这个意义上讲,"去人欲,存天理"实际上不仅是一个关乎人伦秩序的道德问题,本质上更是一个关乎人的存在状态、人的内心世界的情绪感受的问题。抛开伦理道德层面,从人的自我修养、内心世界的实现、存在状态的体验这个层面讲,"存天理,去人欲"和"致良知",是同一个意思的两种不同表达方式,都是破除感性欲望的制约之后,到达精神的自由之境。"致良知"就是"存天理,去人欲","存天理,去人欲"就是"致良知",人欲去尽,即见天理,即见良知。良知就是天理。
        在西方哲学中,和王阳明心学最相似的,学界普遍的看法,是康德的哲学。在康德的哲学中,精神自由分两种。一种是消极的自由,一种是积极的自由。消极的自由就是人主动地破除感性法则,而获得真实自我的独立;积极的自由则更高一层,就是自我自定法则,这姑且可以理解为现代人常说的一句话——低端玩家玩标准配置,高端玩家玩自定义,又或者可以理解为,儒家所说的"随心所欲不逾矩"。从康德的这个意义来讲,"存天理,去人欲"由于强调破除人欲,更接近于康德所说的消极的自由;而"致良知"则强调天理在人本心之中,通过不断的自我克制,自我征服,致得了人内心的判断是非的最高准则——"良知"之后,就等于把是非法则掌握在了自己手上,从而实现了道德自律而不是他律,实现了自定法则,实现了随心所欲不逾矩。这与康德的"积极自由",在这个层面上是息息相通的。说到这里,我们就可以知道,康德为什么对感性法则如此否定,对理性法则如此向往,因为感性法则实则阻碍人获得真正的内心自由的头号天敌。说到这里,我们就可以知道,王阳明为什么对"良知"二字如此赞美,"良知"实则"天理",实则康德所说的"理性法则",实则一种无拘无束的内心世界。这种无拘无束的内心世界的境界,如同文章开头时指出,先验性地、潜在性地存在我们内心之中。从个人修养和个人境界的追求这个角度来讲,"我们的一生,不管在做什么,最终来讲,都是要复位到本真地自我当中,把自己潜在的"良知"种子,栽培成一棵完整的树"。也许这个表述,才比稻盛和夫那个表述,更加准确地贴近阳明心学的本质,也更加明确地指明人作为万物之灵存在于天地之间,其终极意义和道德实践的方向定位究竟在哪里吧。也许当康德真正看见了头顶的星空的那一刻,王阳明去除了"心中贼"而致得了"良知"之后,他们才真正感觉到自己作为一个人存在世上的广阔无边。
        王阳明认为,李白是个狂士,斗酒三百篇。这种需要借助酒力来排遣和抒发的感情,含有太多的感性欲望,这种豪情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豪迈与洒脱。真正的洒脱,是无需借助任何外物,是脱离一切感性欲望,一切人欲的牵绊之后的心无所累的状态。这种脱离了欲望牵制的洒脱,是其他任何感性和激情的快乐都无法比拟的。需要注意的是,脱离物质和感性欲望的制约,也并不是对物质的简单否定,不是和庸俗世界的的简单隔离,可以拥有很多物质,也可以一无所有,但始终不偏执于此。重要的是"不偏执",而不是有没有。一个人能够拥有很多东西,是一种能力;一个人不管有没有东西,都不偏执,则是一种境界;一个人能够成为众人的焦点,彰显自我,是一种优秀;一个人敢于放下自我,所要克服的心理挑战是极其大的,这是大勇。
        经过以上的分析,回扣到文章的标题——"致良知"究竟是什么意思?上文的阐述,主要是从存在的意义而不是伦理的意义去阐发,主要是从自我修养的意义和不是道德实践的意义去阐发,主要是从内心世界的角度而不是客观行为的角度去阐发,主要是从境界而不是日常的角度去阐发。但需要指出的是,并非说"致良知"只有前一种意思而没有后一种意思,实质是,都包含在内。只是说,王阳明心学在当下的传播中,后一种意思过于泛滥,而前一种意思,似乎并不被理解到。所以本文侧重强调了前一种意思。前一种意思是后一种意思的头脑,这也是儒家思想中修身为本的哲学原则。
        王阳明临终前留下一句话:此心光明,夫复何言?这种到达了大放光明的状态的心,就是复位到先验的"良知"之中了,就是把潜在的"良知"的种子,栽培成型了,就是"致极良知"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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