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省曾·录
黄省曾,字勉之,号五岳,苏州人、著有《会稽问道录》十卷,此篇可能录自《问录》。王陽明在浙江 讲学时(1522——1527年),黄曾求学于门下。见《明儒学案》卷二十五。
【原文】
黄勉之问:“‘无适也,无莫也,义之与比。’事事要如此否?”
先生曰:“固是事事要如此,须是识得个头脑乃可。义即是良知,晓得良知是个头脑,方无执著。且如受人馈送,也有今日当受的,他日不当受的,也有今日不当受的,他日当受的。你若执著了今日当受的,便一切受去,执著了今日不当受的,便一切不受去,便是‘适’‘莫’,便不是良知的本体。如何唤得做义?”
【译文】
黄省曾(字勉之)问:“《论语》上说:‘无适也,无莫也,义之与此。’世间的每件事都要这样吗?”
先生说:“当然,只是要有一个主宰才可。义,也就是良知,明白了良知是主宰,才不会拘泥固执。例如,接受别人的馈赠,有今天应该接受,而改天不该接受的情况,也有今天不该接受而改天应该接受的情况。你若固执地认为今天该接受的就统统接受,或者今天不该接受的就统统拒之门外,如此就是‘适’、‘莫’了,也就不是良知的本体,又岂能称作义呢?”
【评析】
古人道:“天道因则大,化则细。”意思是说,任其自然、顺乎人情去做,就能成其‘大’;任人所为、违反自然规律去做,所得者就微薄(细)。这就是天道。